2020年深圳社保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

来源: 2020-02-12 15:38
 
  疫情当前,为避免人群聚集,严防疫情蔓延扩散,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深圳市社保局不仅大力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同时实行“延期办”。
 
  深圳市社保局介绍,延期办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可延期缴纳,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二是疫情期间未按时办理社保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待遇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圳市医保局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共度难关,确保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为同舟共济抗击疫情,贡献深圳医疗保障力量。
 
  深圳入户社保可延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