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房产买卖能算个人所得税加分吗?答案在此!

来源: 2020-04-10 16:12
根据2018年度1月1日出台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只要达到一定的纳税额度,就可以申请入户。企业纳税3年累积在300万元以上,就业个人3年纳税累计超过24万元,个体工商户3年累计纳税超过30万元,都可以拥有深圳户口。

但深圳的房产买卖能算个人所得税加分吗?答案是不能的!得要算工资收入部分喔!因为积分只计算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形成的个税。其他的都不算哦!
 
深圳的房产买卖能算个人所得税加分吗?答案在此!

 
在深圳纳税情况加分办法:2018年度深圳投资纳税入户政策,纳税入深户分值办法。

深圳积分入户政策纳税计分,这个办法很多人都不知道
 

1.个人所得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9.4万—11.2万元, 积60分
  B. 11.2万—15.7万元, 积70分
  C. 15.7万—20.2万元, 积80分
  D. 20.2万—24万元, 积90分
  E. 24万元以上, 积100分

2. 企业法人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150万元以上,加50分
  B. 以150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30万元,多加10分(*高可积100分)
  

3. 企业股东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30万元以上,加50分
  B. 以30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6万元,多加10分(*高可积100分)
  

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近三年累计纳税),纳税积分对照表:

  A. 达到15万元以上,加50分
  B. 以15万元为起步标准,每增加3万元,多加10分(*高可积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