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温馨提示

来源: 2020-07-08 18:51

各申报企业:

请在填报2019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提示:

1571733463737511.

一、请注意以下时间节点

系统申报于5月1日正式开始,5月31日停止网上申报。

各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请马上前往公司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下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区接收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是6月7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请确定留学人员及其公司符合以下条件

(一)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留学人员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三)留学人员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确认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当月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中“股东信息”栏目显示留学人员姓名及出资额);

(四)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五)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六)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18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

重要提示:留学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将主要与市科技创新委发放的科技研发资金中的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等进行查重。

最终查重结果以市财政委复核为准。

三、请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本用于上传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在“商事登记簿查询”栏目打印);

(三)商业计划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五)专利、著作权证书或知识产权承诺书;

(六)留学人员简历。

四、请尽快提交纸质材料到各区人力资源部门

填报完成后请尽快前往公司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29号)(http://hrss.sz.gov.cn/tzgg/201904/t20190429_17160260.htm)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请尽早提交,各区如发现问题可及时返回申报单位修改)。